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洛陽年滿80周歲的老人
快去申領高齡補貼吧!
洛陽市日前印發的《關于進一步做好高齡補貼發放工作的通知》指出,本市高齡補貼要逐步采取當月申請、次月發放的方式,按月發放。2017年8月,洛陽市印發《洛陽市高齡老人補貼發放管理暫行辦法》,對高齡補貼的申領程序和管理辦法做出規定。
補貼對象
洛陽市戶籍、年齡在80周歲及以上的老人。
補貼標準
80周歲至89周歲的老人,每人每月不低于50元;
90周歲至99周歲的老人,每人每月不低于100元;
100周歲及以上的老人,每人每月300元。
凡具備享受高齡補貼資格的老人,憑本人居民身份證或居民戶口簿原件及3份復印件、本人近期2英寸(5厘米)免冠照片(3張),向本人戶口所在地的社區居委會(村委會)提出申請。
高齡老人委托親屬或其他人員提出申請的,須提供本人的委托書和受托人的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(3份)。無身份證號碼及年齡信息有異議的老人,須出具轄區公安派出所戶籍證明。
高齡老人提出申請后,由社區居委會(村委會)、街道辦事處(鄉鎮政府)和縣(市)區民政部門逐級審批,將符合條件的申請對象納入高齡補貼發放范圍;對不符合條件的,應在審批時限內書面通知申請人并說明理由。
該負責人表示,高齡補貼發放實行動態管理,各主管部門要堅持定期檢查(原則上一年復審一次)與不定期抽查相結合,確保進出合理有序,不漏發一人、不多發一人。
來源:洛陽日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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